大一“特型学生认定及体育课教学考试方法”试行

本办法从2014级新生执行

特型学生是指因身体严重超重、肥胖,参加有氧跑和引体向上等考试存在困难的学生。体育部成立认定组负责此项工作。

一、认定组组成: 由体育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和两名担任一年级体育课的教师(必须有女教师)组成。

二、认定时间:

1、在每学期第一周由任课教师进行初步判定,并向体育教研室认定组提交名单及学生的腰围、体重、身高等数据。

2、每学期第二周认定组安排所有特型学生在同一时间进行客观的评价。

三、认定工作要求: 任课教师和认定组工作要细致、认真负责,严格把关。

四、认定方法:任课教师判定和认定组评价要考虑到不同身体形态的学生,进行客观评价,评价依据包括体重指数、腰围两个条件,符合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即可确定为特型学生。遇到特殊情况两个条件也可综合考量。批准参加特型学生体育课教学和考试内容。

(一)目测认定

根据以往每年报名参加特型生认定的学生人数大约100人左右,需要教研室主任目测筛选出严重不符合条件的学生,减少工作量。

  • 测试认定

     计算指数对照标准筛选认定符合条件的学生。

1、体重指数计算方法:

BMI=体重(kg)÷{身高(m)×身高(m)}
  例:体重81kg、身高160cm的情况:81kg÷(1.6m×1.6m)=31.6

BMI≥30为特型学生。

2、腰围计算方法:测腰围在被测者正常呼气完为准。

男生:学生腰围≥身高(cm)÷2+20(cm)

女生:学生腰围≥身高(cm)÷2+22(cm)

 例:学生腰围112cm的情况:身高身高176cm,176cm÷2+20(cm)=108cm。学生腰围112cm>108cm为特型学生。

3、腰围、体重、身高数据的获得:

测腰围在被测者正常呼气完为准,皮尺在脐位置。

体重、身高用测试仪器按正确测身高(赤脚)、体重方法。

五、测试费

    参加认定工作的两名教师按助教系数的2学时课时费发放。本办法从2017年开始执行。

六、特型学生体育课教学。教学过程中,任课教师围绕教学目标,为特型学生制定明确的教学锻炼计划。在每次课教案中,设计好锻炼内容和运动量。对特型学生不得歧视和放弃。

、特型学生体育课考试内容与标准任课教师在成绩册上要注明清楚。特型学生由监考教师负责随所在班考试。

(一)跳绳替代1000米

1、跳绳考试评分标准:(一分钟计时)。

 

男生

 

次数

172

158

133

125

115

101

90

75

58

得分

20

18

16

14

12

10

8

6

4

女生

次数

160

155

140

132

120

108

95

85

64

得分

30

27

24

21

18

15

12

8

6

 

男生

次数

180

165

160

140

120

108

95

85

64

 

得分

40

35

30

25

20

15

10

6

4

女生

次数

172

158

133

125

115

101

90

75

58

(二)原地蹲起替代男生引体向上或屈臂悬垂、替代女生立定跳远

原地蹲起(一分钟计时)考试方法:

一次完整动作:准备、下蹲、站起。

准备:原地直立双臂下垂。下蹲:双臂前平举,膝关节弯曲<90度,臀部落到台阶。站起:原地直立双臂下垂。

器材:台阶(看台)比膝关节低10厘米左右。

 

男生

 

次数

70-66

65-60

59-55

54-50

49-45

44-30

29-25

得分

30

27

24

21

18

15

12

女生

次数

65-60

59-55

54-50

49-45

44-30

39-30

29-25

得分

20

18

16

14

12

10

8

 

男生

次数

80-76

75-70

69-65

64-60

59-55

54-50

49-40

 

得分

40

35

30

25

20

15

10

女生

次数

70-66

65-60

59-55

54-50

49-45

44-30

29-25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体育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1月修订